榴莲商品 规范申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(2024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申报》)和《税则》08章的规定,榴莲规范申报要点包括:
1. 品名
2.制作或保存方法
指商品具体的制作方法或保存方法,根据各税目的要求不同有所区别。例如:税目08.10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“鲜”;税目08.11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“冻”;税目08.13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“干”。
其中税则号列0811.9090项下“其他冷冻水果及坚果”,新增 “等级”和“种类”两个价格要素。
3.等级
“等级”需结合不同国家、产区、品牌的等级分类方法完整填报。
4.种类(如金枕、青尼等)
“种类”指水果、坚果的具体品种。
5.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。
须填写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,实际需要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。
6.注册厂商。
须填写种植商或加工企业的名称。
进口报关所需资料
1.原产地证
2.植检证证
3.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
4.熏蒸证
5.合同
6.提单
7.箱单
8.发票
注意:东盟10国家持原产地证、植检证可以享受0关税的优惠政策,交相应的增值税就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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